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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春节期间查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放松!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03   访问量: 

2021年2月11日除夕夜,为巩固我市三年禁燃禁放成果,市禁燃办组织公安、城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等部门和街道乡镇联勤联动,出动巡查力量1万余人次,大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整治行动。当晚,公安110接到燃放烟花爆竹警情48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1起,行政处罚42人。

今年春节前受网络流传涉烟花爆竹有关信息影响,我市违法燃放行为有所反弹。相关部门重申,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没有变化,在我市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市禁燃办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产生噪音扰民。公安机关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南昌禁燃区范围:

1、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辖区除外)、高新技术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辖区除外)、红谷滩新区全域;

2、新建区:长堎镇、望城镇、长堎工业园区;

3、南昌县:昌南大道以南(与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接壤),赣江以东,南外环高速、西外环铁路线、翠林南大道以北,翠林中大道、昌东大道以西的合围区域,南昌县殡仪馆;

4、安义县:龙津镇;

5、进贤县:民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