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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柴油车排放不合格上路将被处罚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1-07   访问量: 

为守护南昌蓝,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南昌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四部门发布通告,即日起将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

当前,柴油车、黑烟车排放的尾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此,即日起,南昌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将开展全天候24小时路检路查和黑烟车电子抓拍联合执法工作,被检对象涵盖所有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各地柴油车。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处罚方式包括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

在现场处罚方面,南昌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将设置路检路查执法检查点,使用自由加速法对道路行驶柴油车进行排放检测,光吸收系数(m-1)超过排放限值1.1倍,则判定该车排放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同时由生态环保部门下达机动车排放超标限期改正告知单,维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在非现场处罚方面,设置黑烟车电子抓拍固定点位,对排放不合格的黑烟车,依法抓拍取证并审核无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据介绍,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相关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社会公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添加合格燃油及车用尿素,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