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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与探讨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11-15   访问量: 

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财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目标监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状

(一)绩效管理理念普遍建立。通过分局内部预算管理培训,让“把钱花在刀刃上”成为共识,各部门普遍了树立了花钱必问效、问效必从严、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由局部项目支部逐步延伸到整体支出,制定了具体详细的绩效自评表。对于重点项目经费管理,出台了阶段预警机制,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绩效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改变以前由财务部门单干的局面,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将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在各部门各警种干事创业的结果上,财务部门通过对各部门各警促业务、经费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将绩效管理责任压实到各部门。

二、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目标设定不科学。年度绩效与长期绩效目标不对应,有的项目年度目标与长期目标脱节,导致经费使用缺乏整体性,有的部门存在工作进度慢,项目经费效益率低的情况。

(二)绩效信息系统未建立。目前,我局尚未建立绩效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由此导致绩效评价不能及时跟进,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不能全面把握,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有的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对绩效评价结果不认真分析研究和利用,对工作未能起到促进作用。

三、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操作指南和规范,对于预算绩效评价指标既要考虑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的强制约束性,也要考虑实际工作需求,注重灵活适用性。对于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要加强指导。

(二)建立绩效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绩效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让绩效信息管理全流程透明、公开,便于对绩效管理的全面监督。

    (三)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追责问效。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加大运用力度,建立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及预算项目动态调整退出相结合机制,促使各部门重视评价结果。同时对运用评价结果好的单位在预算保障上优先保障,对运用结果较差的单位相应调减预算,直至取消预算,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报局督察和纪检部门,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