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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部门关于服务侨企疑问解答汇总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9-15   访问量: 

一、华侨回国定居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华侨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可持外事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二、企业员工在城镇办理落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企业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城镇办理落户:

(一)在南昌市中心城区,凡办理《居住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二)在南昌市以外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

(三)在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四)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城镇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企业员工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根据自愿原则,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就业单位或就业城市投靠亲友落户。迁出地派出所凭《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证明、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口页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凭《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用人单位证明或创业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三、申领居住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四、居住证可以到哪些机构申领?怎么申领?

答:居住证申领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填写《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五、居住证签注手续怎么办理?

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六、居住证工本费是多少?

答:公民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七、企业内部及其周边治安问题怎么解决?

答: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区域、突出的治安问题,公安机关将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对侵害侨企以及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和事件,将根据管辖权限及时受理或者移送相关警种,力争快侦快破;对案情重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限期破案,维护侨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以派出所为单位,建立健全警、企、地三位一体的治安巡逻机制。在侨企建立健全治安岗亭或警务室,及时接受报警求助,加强周边的治安巡逻。加强与侨企联系沟通,建立健全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登门走访,及时了解治安问题,掌握治安动态,征求工作意见,确保发生的治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依法妥善的解决。

(三)积极指导侨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重点部位和重点物资设备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不断增强企业的自防自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