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昌市公安局“一期中心城区街面警务站水、电、网及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澄清公告
因公告文件条款有误,现对南昌市公安局“一期中心城区街面警务站水、电、网及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相关条款进行如下澄清:
1、将原公告中“预算金额:56.29元人民币”修改为“预算金额:56.29万元人民币”;
2、“报名时间”修改为:2021年12月14日10时至16日12时(正常工作时间内);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开标)时间” 修改为:2021年12月16日15时。
除以上澄清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为市公安局自行采购项目,相关采购政策执行本局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