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进贤县公安局直属机动大队在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和反恐情报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历经 3个月的调查取证,足迹遍布浙江、安徽、山东、陕西、内蒙、北京等六省市,抓获进贤砖瓦一厂非法提炼废铅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7人。
2017年11月28日事发之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国等人在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及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废铅板和废铅膏,涉案金额价值200余万元。经环保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杜某国等人处置的废铅板和废铅膏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421-001-31;原材料废铅板和废铅膏堆放场地含铅量PH值达到8.33。
犯罪嫌疑人杜某国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中涉嫌污染环境罪,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30日移诉至进贤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