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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7名孟加拉国籍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4-02   访问量: 

2020年3月27日,南昌欧菲华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来我支队申请注销公司招聘的7名孟加拉国籍外国人的居留许可。经核实,该7名孟加拉国籍外国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经过研究决定提前与该7名外国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提前终止了工作合同。

7名外国人的基本情况:

1、ISLAMMDASHIFUL,男,孟加拉国籍,1991年3月18日出生,护照号码BQ0153318,居留许可号码100780273,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2、KHANGOLAMKIBRIA,男,孟加拉国籍,1992年5月25日出生,护照号码BT0717096,居留许可号码100780309,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3、MIAHMDRIPON,男,孟加拉国籍,1994年4月17日出生,护照号码BY0700299,居留许可号码10078025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4、SARDARMDSALMAN,男,孟加拉国籍,1992年1月4日出生,护照号码BR0981145,居留许可号码100780272,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5、MAHMUDMDSULTAN,男,孟加拉国籍,1995年8月10日出生,护照号码EB0656876,居留许可号码10078029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6、NATHSAJIBKANTI,男,孟加拉国籍,1994年12月10日出生,护照号码BM0533263,居留许可号码100780268,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7、KABIRSOHEL,男,孟加拉国籍,1979年6月9日出生,护照号码BL0850457,居留许可号码10078031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0月9日;

由于目前该7名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尚有较长时间的有效期,应学校申请,我支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7条的相关规定,宣布7人的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