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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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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江西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西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禁毒工作新思想、新思路、新要求。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奖励办法》的出台,是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根据举报缴获毒品的
10克以下奖励300元
10-50克奖励500元
50-500克奖励1000元
500克-1千克奖励2000元
1-10千克奖励2万元
10-20千克奖励5万元
20-50千克奖励10万元
50-100千克奖励20万元
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2根据举报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的
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
1-5千克奖励1000元
5-25千克奖励2000元
25-50千克奖励5000元
50-100千克奖励2万元
100-300千克奖励5万元
300-500千克奖励10万元
500千克-1吨奖励20万元
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3举报制毒工厂的
每查处一家
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
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
配剂数量等情况
奖励2-20万元
4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
根据抓获贩毒嫌疑人数
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
奖励1-10万元
5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
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悬赏通缉毒贩
按照悬赏金额奖励
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
按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6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
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
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
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7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每抓获一人奖励500元
8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
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
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
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罌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
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査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提供三种举报方式:
一是设立举报受理专线,24小时受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791-87288584,传真电话:0791-87289037。
二是发送举报线索至互联网邮箱:jiangxijindu@qq.com
三是通过江西禁毒微信公众举报,具体操作方式:
先关注“江西禁毒”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键盘图标→输入文字、语音或图片提供举报线索。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禁毒局24小时受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10-66266611,传真电话:010-66266650。
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充分保障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有功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不泄露举报人身份、住所等信息资料。同时,举报奖励资金发放将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缴获毒品
易制毒化学品数量折算标准
1克毒品=
0.01克二氢埃托啡;
1克海洛因、冰毒(包括片剂、粉末、晶体、麻古、麻果)、
LSD、可卡因;
2克吗啡、其他苯丙胺类、摇头丸、甲卡西酮、经鉴定认定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卡西酮类、哌嗪类、苯乙胺类、人工合成大麻素类、芬太尼类);
5克罂粟籽(种子)、哌替啶(度冷丁片剂);
10克氯胺酮;
20克美沙酮、鸦片、度冷丁针剂;
40克曲马多、Y-羟丁酸;
100克丁丙诺啡、大麻脂、大麻油、可待因;
1000克三唑仑(海神乐)安眠酮;
2000克阿普唑仑、恰特草、大麻叶、大麻烟;
4000克咖啡因、罂粟壳;
5000克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
10000克氯氮卓(利眠宁)、溴西泮、艾司唑仑(舒乐安定)、地西泮(安定);
1千克易制毒化学品=
1千克麻黄碱(包括伪麻黄碱、消旋麻黄碱)、氯麻黄碱、N-苯乙基-4-哌啶酮(NPP)、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4-ANPP);
2千克1-苯基-2-丙酮、溴代苯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羟亚胺;
4千克邻氯苯基环戊酮(邻酮)、去甲麻黄碱(素)、甲基麻黄碱(素)、a-氰基苯丙酮(APAAN)、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溴素、1-苯基-1-丙酮;
10千克醋酸酐;
20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
50千克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100千克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麻黄草;
500千克甲胺(含其水溶液和醇溶液)、氯化亚砜、四氢呋喃、氢溴酸、丙酰氯、丙酸酐、邻氯苯腈、邻氯苯甲酰氯、邻氯苯甲酸、邻氯苯甲酸酯、邻氯苯甲醛、苯乙腈、苯甲醛、苯乙醛、苯乙酰胺、苯乙酸酯类、苯甲酸乙酯、氯代环戊烷、溴代环戊烷、碘代环戊烷、Y-丁内酯、氢气(钢瓶装)、氯化氢气体(钢瓶装)、1-苯基-2-硝基丙烯、1-苯基-2-硝基丙烷、硝基乙烷、硼氢化钠、硼氢化钾、二苯甲酰酒石酸、碘、氢碘酸、红磷、次磷酸、五氯化磷、氯化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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