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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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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和直属支队: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档案处、综合处、人事处、宣传处、教育训练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审计处、装备财务处、警务保障处、信访处、直属机关党委、特警(防暴)支队、交通管理局(公路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巡警支队)、刑事侦查支队、水上分局(水上巡逻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直属机动支队(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政务服务支队、直属一支队、直属二支队、直属三支队等机构。

派出机构:东湖分局、西湖分局、青云谱分局、青山湖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红谷滩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湾里分局、新建分局、地铁分局、森林分局。

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保留政治部,工会、团委、妇委会按章程设置。另设有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南昌市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已撤销)2个事业单位正在改革调整当中,原下属2个企业(保安服务总公司和洪安服务总公司)正在改制,下辖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3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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